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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31 数据编号: 358684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盐城刘庄镇环保民事诉讼采购法律服务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刘庄镇环保民事诉讼采购法律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大丰政府采购系统”(网址: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 4 月 17 日10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DFCG202303006
2、项目名称:刘庄镇环保民事诉讼采购法律服务
3、预算金额:60万元
4、最高限价:60万元
5、服务需求:
1)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结合环保民事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需求,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团队确定刘庄环保民事诉讼案件法律服务单位。
2)成交单位的法律服务团队应当按照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要求履行法律服务职责。
3)代理诉讼。确定民事诉讼被告,接受刘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申诉,申请强制执行,就生态环境处置费用、修复费用、检验费用、鉴定费用等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向被告主张赔偿。
4)调查取证和法律适用研究。调查以及环保民事诉讼证据资料,对被告的行为己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进行初步证明;就被告是否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过错、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律责任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起草民事诉讼的诉状和出庭代理词,要求证据充分确凿准确、法律适用。
5)参与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环保民事诉讼案件的研究、论证会办会议,并提供合理性建议。
6)汇总整理刘庄镇人民政府环保民事诉讼案件的卷宗资料并办理归档工作。
7)协助办理刘庄镇人民政府交办的与该案件民事诉讼相关的其它事务。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保民事诉讼案件全部法律程序(包括强制执行程序)终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确定的出庭承办律师的要求:
1)出庭承办律师须具有2名及以上执业律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以注册时间为准);
2)出庭承办律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投标人及法律服务团队近三年内未被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处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该项目也不得转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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