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宁市2024年供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公告
海宁市2024年供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宁市2024年供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下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宁市东部区域。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500万元;海宁市2024年供水设施提升工程新建及改造dn100-1000给水管道总长约8公里。
2.2 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和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内容)。
2.3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定稿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
(3)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31 日至2023年4 月 13 日下午14:3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善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