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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4-1 数据编号: 358739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 2023 】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灌区改造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灌区改造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2.2项目概况:扬水站升级改造2座、新建扬水站2座、改建水闸1座、维修养护水闸4座、坑塘引水工程、南李干渠清淤防护、水毁岸坡修复1处、灌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等。
2.3标段划分:共11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南李庄扬水站升级改造;二标段沈庄扬水站升级改造;三标段孝义屯扬水站;四标段辛堤一支渠渠首扬水站;五标段张宽闸新建及水闸维养;六标段南李干渠(0+000-4+500);七标段南李干渠(4+500-9+000);八标段南李干渠(9+000-10+502);九标段辛堤一支渠工程;十标段坑塘连接;十一标段灌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详见清单。
2.4项目实施地点:清河县。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一至十一标段):接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通知后150日历日内竣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2.8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与五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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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一标段均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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