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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4-1 数据编号: 358757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夷陵区南垭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夷陵区南垭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10.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Z0590-2023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3-00227
3、项目名称:夷陵区南垭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83.66(万元)
6、最高限价:283.66(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夷陵区南垭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3km2,坡改梯1.79hm2,田间作业道715m,新建砖砌排水沟645m,栽植红叶石楠656m,栽植紫荆500株,新建浆砌石挡土墙374m,15m3 水池2座,沉沙池6个,沿河布设浆砌石挡墙护脚585. 20m,宣教广场2处,新建谷坊2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安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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