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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4-14 数据编号: 3630683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运营一体化(EPC+O)公告

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泰发改批[2022]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24980.98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兴泰工业区、官山工业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漳州市长泰区长泰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区域。建设内容为各园区雨、污水管网和涉水污染源排查,包括正逆向溯源、CCTV 等深度排查,排查管网 152.47km;雨水、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包括管网新建 21.47km,同时对现状地下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或开挖翻建等,管网清淤 152.47km,修复1.25km;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建设,搭建智慧水务智能云平台1套等,构建园区污水近零直排体系。总投资估算24980.9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运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 (含地质勘察等),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派驻设计代表、出具指导意见书、现场指导、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参加各阶段必要的验收及处理现场有关设计问题、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及相关审查(如有)配合工作等设计服务)等;
③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各园区雨、污水管网和涉水污染源排查等、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对现状地下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或开挖翻建等、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建设、搭建智慧水务智能云平台等,构建园区污水近零直排体系;(注:实施范围以兴泰工业区和官山工业区为主,在项目业主自筹能力范围内,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适当扩大实施区域。)
④采购范围: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⑤运营维护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智慧水务智能云平台的管理及管网排查、清淤等内容,包含管网及智慧水务智能云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运营期结束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23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工期计算含中标人开展中标范围内工作所有时间。具体各子项目对应的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双方另行协商实施进度计划后确定。投标人需确保本项目在2025年3月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运营维护年限为24个月;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正式运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等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
2.7.2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初设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
2.7.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7.4设备、材料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5运营质量标准:根据排放去向不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等排放标准。
2.7.6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合作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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