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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4-14 数据编号: 363118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2023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03标招标公告


  2023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03标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3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已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以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泰农建[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泰州市胡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泰州市胡庄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03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 胡庄镇丁庄村、宗林村、周马村、田野村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渠道、泵站、农桥、道路、涵洞等,总投资约1170万元,总工期200个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标段位于胡庄镇周马村,主要内容包括:梯型渠道1327米、暗渠222米、桥梁1座、涵洞3座、水泥砼道路1213米,造价约245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年5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3年11月25日前完工。  
2.5付款方式:①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含预付款及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核对且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且无任何缺陷的情况下按规定付款(市级验收前的缺陷修补由中标单位及时完成,不另行支付费用)。
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 /
(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
(10)信用等级要求: /
(11)施工设备要求: /
(12)其他要求: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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