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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4-18 数据编号: 363831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已由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阳发改投审〔202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政府统筹,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监理)
2.2 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3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通过污水支管、雨水管网的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河涌水质,同时改善区域内居民居住环境和卫生状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300-DN1000雨水管6.51km,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21.37km,新建400*400-500*500盖板沟1.36km,并对淤积较严重的管渠进行清淤、疏通。(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程造价: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774.21万元,监理服务费暂定:195.74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
2.7工期要求: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
3.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3.2.1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3.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附相关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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