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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6 数据编号: 3696575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浙江宁波象山县贤庠水厂改扩建(一期)及配套给水管网工程(地质勘察)的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3gc03004  
1.招标条件
象山县贤庠水厂改扩建(一期)及配套给水管网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984万元。工程规模:本工程对贤庠水厂进行扩建,总用地面积为9592.12平方米,扩建后远期总规模为2.0万吨/日,一期建设总规模为1.0万吨/日,扩建建筑面积为2618.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塘岙水库取水泵站,新建珠溪水库取水泵站及8500米dn600原水管道1根,扩建水厂内清水池、反冲洗泵房和加药间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建设地址:位于贤庠镇塘岙水库西侧,现贤庠水厂及其北侧山地。
2.2招标范围:象山县贤庠水厂改扩建(一期)及配套给水管网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和详勘)及施工配合服务。
2.3服务期限:勘察周期 30 日历天(包括初勘、详勘),并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任务书的勘察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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