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市滨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敦化市滨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DJS-20230301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敦化市滨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敦化市滨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敦发改审批字[2022]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债劵和其他整合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敦化市滨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勘察),项目用地面积274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乔灌木种植791株、地被种植21705平方米、景观硬铺装18084.61平方米(含立面铺装)、停车场473平方米、膜结构150平方米、拦河坝一座、休闲座椅400米、景观标识3组、堤岸边防腐木廊架一座、景观廊架1543平方米、景观斜拉桥一座、体育场地1216平方米、景观喷泉一座、护栏1500米、亲水平台620平方米、健身器械2组、服务用房(卫生间)60平方米、管理房改造1座、灯光亮化及配套基础设施。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勘察。
合同估算价:240万元
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地方债劵和其他整合自筹;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敦化市牡丹江畔(具体位置为牡丹江北侧沿江路南侧);
2.3 设计及勘察周期6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勘察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13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