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供热配套管网工程热网加热器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3-05-3-021-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1. 招标条件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供热配套管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供热配套管网工程热网加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2.2规模: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西南距杭锦旗约37km,距109国道约0.9km,距离鄂尔多斯市75公里,交通方便。设有2台330MW发电机组,总装机660MW,项目于2008年10月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于2010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16年12月底完成1、2号机组168小时试运,2017年1月1日正式移交生产进入商业运营。
本期工程厂内部分采用高背压+汽轮机打孔抽汽供热方案同步建设热网首站一座,供热面积550万㎡。厂外管网部分铺设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至杭锦旗锡尼镇的热力管网,主干线开槽长度38.5km,镇区内管线1.5km,主干线设置2根DN1000的热水管线,起始端电厂首站,供水末端设置隔压站一座,回水中间设置中继泵站一座。
本项目适用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杭锦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供热配套管网工程热网加热器设备采购。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还应满足现场运行条件及环境要求。
2.3计划工期: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10月15日。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热网加热器(3台),详见技术规范书。
2.6交货地点: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
2.8交货方式:项目现场指定位置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