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5-8 数据编号: 369891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太仓市浏河镇农村工作局长明沟水质提升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明沟水质提升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市区镇平台会员端业务系统中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SZPD2023-CGDL-G-006
2、项目名称:长明沟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长明沟为浏河镇劣V类河道,底泥污染、水质较差。为了改善该劣V类水体水质,对河道进行河道清淤、生物修复、加强水体流动等,从而改善河道水质,维持水质保持在V类及以上,达到验收标准。(服务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为项目施工及调试期,完工验收后申请第三方检测,满足水质要求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限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