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科力环保股份公司保山市相关环境工程配套建筑工程项目公告
云南科力环保股份公司保山市相关环境工程配套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3-zb00447)
招标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科力环保股份公司保山市相关环境工程配套建筑工程(招标编号0123-zb0044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科力环保股份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人工湿地配套的建筑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云南科力环保股份公司保山市相关环境工程配套建筑工程
2.1项目名称:云南科力环保股份公司保山市相关环境工程配套建筑工程
2.2项目类型:建筑工程
2.3项目概况:招标人已中标保山市东河流域(保山坝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本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两部分内容。
2.4项目地点:保山市隆阳区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云南科力环保股份公司保山市相关环境工程配套建筑工程,具体包括土建土方开挖、运、弃、回填;水渠、水井混凝土浇注;仓库、电气室、控制室、鼓风机房及加药间施工;人行道、车行道施工等,以上施工含主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扫描件),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其他资质要求:无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需具有1个土建或环保或市政工程业绩,合同金额≥700万,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