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阜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阜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阜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2.2建设地点:阜城县境内阜城县境内2.3建设内容:阜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主要包括降河、东都干渠、建桥干渠南支渠、陈张支渠、湘江河支渠等5条渠道清淤治理,新建扬水点,铺设防渗管道,灌溉渠道两侧2万亩耕地。
2.4服务周期:1个月2.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