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敬老院(特护楼)一期新建项目(装饰装修及给排水安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敬老院(特护楼)一期新建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2020]15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民政厅帮助解决建设资金及县本级福彩公益金自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委托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社会福利院作为招标人,拟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敬老院(特护楼)一期新建项目(装饰装修及给排水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框架结构,地上9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9852.2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34.48㎡、地下建筑面积617.76㎡。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及部分强弱电工程等,详细工程内容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3、招标规模:647.02万元。
4、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黄龙路。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即具备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鄂建文〔2022〕12号)要求执行,招标阶段不作要求。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量员)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