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皇思沥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皇思沥河道整治工程已由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东发改投审〔2023〕1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资金由镇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惠东县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皇思沥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2.2 招 标 人:惠东县代建项目管理局
2.3 项目地点:位于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村
2.4 项目规模:本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为皇思沥河(S356省道至西枝江)整治,治理河长约2km,包括清淤疏浚、护脚护岸、沿河碧道等。(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2.5 工程造价:建安工程概算价为2166.60万元,最终以惠东县财政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为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皇思沥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包括清淤疏浚、护脚护岸、沿河碧道等(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本项目工程按综合单价方式承包,综合单价为经财政审定工程预算中的单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临时工程费用(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外)由承包人以财政审定预算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总价包干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按实计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2.7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及其他施工节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资金由镇政府自筹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
3.3.1 项目经理(建造师) 1 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2 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3 造价负责人 1 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3.3.4 项目安全负责人 1 人,根据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文,应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3.5 安全员 1 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6 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