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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漓江(两江四湖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桂林漓江(两江四湖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二、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3457001001 三、公告日期:2023年4月28日 四、更正日期:2023年5月8日 五、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为:“桂林漓江(两江四湖段)水质提升(项目名称)监理” 现更改为:桂林漓江(两江四湖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监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中2.2.4(4)D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不良行为、通报批评:“投标人在最近 2 年(指投标截止日前 2 年)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 5 分,最高扣 10 分。” 现更改为:投标人在最近2年(指投标截止日前2年),被认定广西水利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一次性扣100分;因质量问题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50分。 本项内容累计最高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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