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万州区溪口段岸线生态修复设计招标公告
长江万州区溪口段岸线生态修复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万州区溪口段岸线生态修复已由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万州发改审农【2023】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地治理工程:治理生态边坡4公里;实施土地平整60公顷,采用生态方式开展园地面源污染防治约200亩,实施耕地恢复30公顷,整治人居环境5公顷,连通绿道25000平方米,布设生态宣教牌20处,布设生态观测点2000平方米,实施生态集散地约4300平方米,在重要节点附配套设施。农业生态工程:提升林地质量约300亩,建设生态廊道约8.53公里,建设水生态涵养带120000平方米,优化消落区植被800亩。最终规模以各相关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3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575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暂定工程费用金额:约 4442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 142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补充设计或开展设计变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直至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发包人提供勘察成果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直至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发包人提供初步设计相关批复文件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直至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工程实施过程中提供设计服务,直至工程完工。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https://www.cqggzy.com/wanzhouweb/)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https://www.cqggzy.com/wanzhouweb/)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https://www.cqggzy.com/wanzhouweb/)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