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三标段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三标段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三标段招标文件因笔误,做如下变更:
一、本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相同或类似工程界定: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或业务手册扫描件作为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内容更正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相同或类似工程界定: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或业务手册扫描件作为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注:招标文件全篇业绩及要求提供的有效的证明材料有不一致之处,以此处为准。
二、本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