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曹新城项目备【2022】19号(项目代码:2212-130290-89-02-66578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内容:项目规模2.0x104m3/d,项目建设在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内,无新增用地。主要工程内容
(1)生反池(2万吨/日)新增固定填料,对原有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2)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1座(2万吨/日);
(3)中间提升泵房新增提升设备;
(4)厂内配套管网、供电、自控等。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项目估算价:2756.77万元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含施工的材料、设备等)、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