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营期水质人工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
运营期水质人工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营期水质人工监测服务项目已由企业内部立项批准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目前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即将进入通水运营期,通水后将为广州、深圳、东莞等多地输送供应原水,涉及粤港澳大湾区5000多万人口水资源安全保障。为全面保障供水水质安全,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通水后运营期需及时开展水质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工程供水沿线及水口上游干流支流和污染源的日常水质人工监测与管理服务、因工程水质安全保障及管理需要所需的其他一切非日常的水质监测相关技术服务以及全流域水质分析专项服务等。
(二)招标服务内容 本项目运营期水质人工监测服务项目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水质人工监测与管理服务:按照年度水质监测方案的要求日常定期对工程水质开展采样、水质监测分析、水质数据和资料整理报送、水质分析评价以及供水沿线现场水质管理等相关工作;
2.其他水质人工监测与管理服务:因工程水质安全保障及管理需要所需的其他一切非日常的水质监测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检测分析、数据汇总报送、相关报告及方案编制等全流程技术服务;
3.全流域水质分析专项服务:每年针对水体异味问题、西江流域水质调研与风险评估、高新沙水库水体富营养化问题、罗田水库水质调研与风险评估、工程检修期前后水质影响分析与评估等专项技术服务。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五年,即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四)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招标上限价为643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上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和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认证资质(CMA)(必须提供有效时间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