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3年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2023年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yzb202305-fw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企业自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 主要建设规模:高新区超强街雨水管线改造工程;高新区达新北路、宇光街雨水管线改造工程。
2.3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 招标范围:岩土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全部工作。
2.5 勘察设计费:189.27万元。
2.6 服务周期: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竣工验收合格。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且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且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3.3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投标文件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
3.5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