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3年度南舍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二次)
2023年度南舍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南舍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农业局以 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农业局关于2023年度南舍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泰农农[202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 红旗街道南舍社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计划土方回填212666立方米(压实方),新建机耕路(土质)928米,灌溉渠道(土质)2555米,排水渠道(土质)4209米,过路涵洞3座,过路排水涵洞1座, 4米箱涵1座,泵站1座,项目范围外施工便道1500米(土方运输完成后按设计要求恢复),拆除老闸1座。总投资1100万元。总工期11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计划土方回填212666立方米(压实方),新建机耕路(土质)928米,灌溉渠道(土质)2555米,排水渠道(土质)4209米,过路涵洞3座,过路排水涵洞1座, 4米箱涵1座,泵站1座,项目范围外施工便道1500米(土方运输完成后按设计要求恢复),拆除老闸1座。合同估算价82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1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年6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8月31日前完成土方工程、泵站工程;9月10日前完成土地平整、土质灌排沟渠;9月20日前上水灌溉,达到可插秧育苗要求;9月20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
2.5付款方式:①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预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70%(含预付款及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完工预验收一年后正式验收,现场实测地坪标高,低于设计标高,按实际高程核减,超过设计标高部分不增加,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上级部门验收前的缺陷修补由中标单位及时完成,不另行支付费用)
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操作指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
(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