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河口采油厂管理一区埕58#站外输管线优化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河口采油厂管理一区埕58#站外输管线优化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口采油厂管理一区埕58#站外输管线优化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关于河口采油厂管理一区埕58#站外输管线优化改造工程方案备案的批复》(胜油公司工单[202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河口采油厂管理一区埕58#站外输管线优化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475231.19元(不含税)。
2.4招标范围:新建埕58#站外输管线φ273×8-2.8千米,φ325×8-3.6千米,管线采用L290N螺旋缝光管,赛克54内防腐,3PE外防腐,30毫米泡沫黄夹克保温;套管φ426×7-0.18千米、φ455×7-0.45千米(定向穿越1处0.3千米),采用加强级2PE外防腐的施工、投产试运、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油气管线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10万元)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油气管线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10万元)项目经理执业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