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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11 数据编号: 371427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淮安市清泉水务危废(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泉水务危废(污泥)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
项目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项目内容:洪泽清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以现状污泥为准(污泥转移处置工程量暂定15000吨),危废代码为:HW06,中标单位必须将现状污泥称重计量后转移至本单位处置。
(3)污泥转移处置服务期:360日历天。
注:①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投标人必须及时办理污泥危废转移手续,确保在污泥转移处置服务期内,污泥危废转移手续合规合法。
②污泥转移处置服务期内,如涉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中标人须做好与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衔接事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处置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危废管理规定安全处置,确保库存污泥不超过清泉污水处理厂两天的出泥量(日库存低于100吨),且必须保证清泉污水处理厂每天脱泥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废代码包含:HW06。;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3.9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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