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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13 数据编号: 371988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山东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0198
项目名称: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贰拾贰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整(¥3,229,992.00元)
采购需求:完成液体乙酸钠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分批供货,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两个日历日内供货到现场并卸货到指定位置,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投标人应如实判断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如实申报货物制造商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地点: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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