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县乡镇污水提升改造-新民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府谷县乡镇污水提升改造-新民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府发科基建【2023】35 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府谷县新民镇;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府谷新民镇,对新民镇现状污水厂改扩建,改扩建后规模为2000m3/d。
2.3 项目投资总额:10686196.95元(其中本次招标项目估算10686196.95元);
2.4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府谷县乡镇污水提升改造-新民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标段编号:E6108223536zcdrrptga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府谷新民镇,对新民镇现状污水厂改扩建,改扩建后规模为2000m3/d。具体内容为:将原有污水处理厂改建为2000m3/d规模,改造内容包括改造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电控系统;新建中水池及提升泵房、配水池、组合间等;以上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及工艺安装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7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府谷县乡镇污水提升改造-新民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2023年3月、4月或5月份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府谷县乡镇污水提升改造-新民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投标事宜;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
(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度或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