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机关十堰市泗河流域茅塔河开发区段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泗河流域茅塔河开发区段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Z-2303001-23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000000000
3、项目名称:十堰市泗河流域茅塔河开发区段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86.47(万元)
6、最高限价:1986.47(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项目起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五零厂襄渝铁路桥下,止于白浪村陈家湾。
建设规模:该项目河道总长约1.65km,总占地面积约8万m2。实施河段范围包括两个区域,分别为武当大道桥下游286m处至祥安巷桥下( k0+400一k1+400 )、中观西路桥下至龙门一路桥下(k2+800-k3+450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生态修复带、生态廊道、污染源控制等工程,具体规模如下:水生态修复带工程:现状河槽改造4800m2,河道基底整理(清淤)60589m2,构建河槽湿地25453m2,水生植物种植22583m2。生态廊道工程:河床整理33977m2,湿生植物种植27375m2,巡检步道巡检步道共897m,出入步梯5处,花岗岩石材平台712m2,混凝土压模平台813m2、透水格宾石笼平台359m2、透水格宾石笼座椅7个、透水格宾石笼景墙15个、电焊格宾石笼挡墙37m3、透水格宾石笼挡墙476m3。污染控制工程:更换维修管道5500m,检查井70座,排水口改造砌护4处,冒井区域改造78座。
招标范围:依据有关批复、招标人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该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1)设计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完成并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配合第三方对预算的审核,及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审查通过,且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完成竣工图编制等。
2)施工范围: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水生态修复带、生态廊道、污染源控制等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维保工作等。
3)采购范围: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载明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备案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作等。
4)其它内容:配合业主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报批工作等。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