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供水能力提升工程(2023-2025)设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2023-2025)设计项目已由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2305-610100-04-01-5771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招标人为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本工程计划2023-2025年期间实施以下内容:
(1)在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三再生水厂、第四再生水厂、第五再生水厂等片区建设DN400-DN1000再生水管线共约15.9km;
(2)在幸福林带北段建设1.5万m3/d再生水加压泵房一座;
(3)恢复第一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产车间6万m3/d供水能力,将第三再生水厂加压泵房供水能力由现状5万m3/d提升至10万m3/d,在第五再生水厂建设10万m3/d再生水加压泵房一座(土建按10万m3/d规模,设备暂按2万m3/d规模设计)等;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
2.3 项目投资总额:2097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2023-2025)设计项目;标段编号:E6101003506b777HYtyt001;标段类型:设计;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2023-2025)设计项目,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2023-2025)设计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自控仪表等技术文件的编制,以及工程建设所需的施工配合等相关服务等。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为准。;
2.6 其他:本项目投资估算设计费为527.28 万元,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2023-2025)设计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给水排水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3.2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2023-2025)设计项目,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