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5-15 数据编号: 372102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梨树县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梨树县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已由梨发改环资【2020】7号、梨发改环资【2020】8号、梨发改环资【2020】15号、梨发改环资【202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梨树县生态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梨树县生态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梨树县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内容:景观绿化工程、木栈桥、园区道路、箱变供电、照明配电、广播监控系统、河道整治工程、湿地驳岸工程、新建人行桥工程、新建汀步溢流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
最高投标限价:1129.2438万元;
建设地点:梨树县境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网络截图(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本单位近期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被授权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职称证除外),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中标后应按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关于印发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治欠[2021]1号文件要求,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简称专用账户)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