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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15 数据编号: 3721641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赵行审投资审[2022]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一座150吨/日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采用好氧发酵的工艺,主要包括污泥综合处理间,臭气净化设施,综合办公楼,变配电室和值班室等,并配套混料系统,发酵系统和除臭系统等主要设备。
2.2招标范围:勘察: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及相关服务、设计: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2.3 工程地点:赵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四街以西,建设西路以南,工业五街以东;2.4 服务期限:30天2.5 勘察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岩土专业);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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