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台发改〔2020〕183号、台发改〔2021〕21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020-440781-59-01-028345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台山市大湾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台山市白沙镇中开高速白沙互通旁
2.2建设规模: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0万m3/d,土建一次建成1.0万m3/d规模,近期预处理安装0.5万m3/d设备,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安装设备规模0.25万m3/d。污水处理厂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气浮池、AAO 生化处理单元、MBR 膜处理单元、磁絮凝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消毒设备间、鼓风机房、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配电间、综合楼等。
2.3项目概算总投资:11320.40万元,其中:总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17967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281700.00元,建安工程费为90515000.00元)。
2.4总工期:54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①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负责设计报建报批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设计的要求和工程服务等内容。②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负责预、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等。
2.6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设计规定要求,设计成果的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