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二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二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Y-202302SL-001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3-00331
3、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二期综合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000(万元)
6、最高限价:2636.429322(万元)
7、采购需求:
治理河道总长21447m。清障清淤21447m,新建生态挡土墙10118m、新建生态挡土墙+游步道长度726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1843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游步道长度639m,新建生态挡土墙+生态护岸长度988m,拆除漫水桥2座,重建漫水桥1座、新建机耕桥1座,新建水位雨量自动观测设备6套。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6.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且在有效期内;
6.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6.4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流域治理或流域生态修复或水系连通)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网页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