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财政局批准建设,备案文号为:G2023019号 ,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概况:鹿泉区人民法院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排污管道拆除、井拆除、混凝土化粪池拆除、电动大门拆除、拆除路面、新建沥青道路、新建污水管道、新建检查井、新建化肥池工程等。
(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6)拦标价:898572.5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5月16日0时00分至2023年5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