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3年巢湖市黄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科技推广、农田尾水处理)项目澄清公告
2023年巢湖市黄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科技推广、农田尾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2023年巢湖市黄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科技推广、农田尾水处理)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对巢湖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第一批)的批复(合农〔2023〕21号)
1.4
招标人:巢湖市黄麓镇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巢湖市黄麓镇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巢湖市黄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科技推广、农田尾水处理)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MMAZ00072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MMAZ00072
2.5建设地点:巢湖市黄麓镇
2.6建设规模:2023年黄麓镇建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总建设面积0.8万亩,具体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具体建设内容。
2.7合同估算价:3587276.21元
2.8交货期:9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泵站、智能化、信息化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取证、备品备件、培训、保质期维修保养、相关系统及软件平台建设服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项目类别: 工程货物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类似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承担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任务的须满足 3.1
(1)
(3)、3.2、3.6款要求;承担本项目水利水电机电安装任务的须满足 3.1
(2)
(3)、3.6款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等工作。
3.4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