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接收站工程三阶段7#、8#、9#储罐干燥置换及附属管线干燥置换预冷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然气分公司天津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以《关于天然气分公司天津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接收站工程三阶段7#、8#、9#储罐干燥置换及附属管线干燥置换预冷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85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二期扩建工程新建7#、8#、9#储罐(单台设计有效操作容积22万立方米)及储罐进出附属管线干燥置换,其中卸料总管、低压总管及储罐进出lng管线预冷,并配合资料、数字化交付以及投产试运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同时具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lng储罐(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干燥置换施工项目;
②lng接收站低温管道(管径≥dn800)预冷施工项目。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同时具有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①lng储罐(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干燥置换施工项目;
②lng接收站低温管道(管径≥dn800)预冷施工项目。
(2)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同时具有以下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①lng储罐(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干燥置换施工项目;
②lng接收站低温管道(管径≥dn800)预冷施工项目。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