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市吴店镇镇区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第1次答疑公告
枣阳市吴店镇镇区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枣阳市吴店镇镇区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招标编号:XYZY-JSGC202305SZ-009001001)招标公告于2023年5月12日00:00至2023年5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现对枣阳市吴店镇镇区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证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修改为“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证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或市政管网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公章)”。
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或市政管网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公章,缺一项,做无效业绩处理。)”
三、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证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