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盘龙新城公交停车站综合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盘龙新城公交停车站综合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次)
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答疑部分:
问题一:本项目是二次招标,流标原因请明示
答: 流标原因已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
问题二:文件业绩要求为交通建筑,类型为房建业绩,项目经理建筑专业是否满足要求?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专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判。
问题三:我公司业绩包含交通类建筑类似业绩,但是施工内容没有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是否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
答:交通建筑业绩即可。交通建筑是指公交站、汽车站,内河客运码头,铁路、旅客站、海港、地铁站、货运站、航空港等。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判。
问题四:"问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人员姓名职务须在竣工验收截图体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请问:如竣工截图无法体现人员职务,其他资料显示或业主证明是否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