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电客车牵引电机及小型风机架修委外维保项目(重)招标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电客车牵引电机及小型风机架修委外维保项目(重)(项目编号:202210260006)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电客车牵引电机及小型风机架修委外维保项目(重)“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电客车牵引电机及小型风机架修委外维保项目(重)
1.2项目所在地:南宁市;项目维保地点:投标人生产基地。
1.3项目规模:
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电客车采用DC1500V供电,六辆编组的B型车,整车供货商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其中牵引电机生产厂家为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范围:
按照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电客车牵引电机及小型风机架修规程中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完成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21列电客车336台牵引电机,84台制动电阻风机,42台辅助逆变器风机,42台司机室通风单元风机架修,并提供50个牵引电机速度传感器安装孔密封盖。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
1.6服务期:
合同服务期计划为24个月(维修周期为21个日历日(含物流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质保期为24个月。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至少具有以下任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电机架大修或维修业绩;
(2)单项合同数量在1列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电客车牵引系统销售业绩。
备注: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或数量)、反映业绩特征的内容等,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
(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06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2)投标人进入交易现场须遵守交易现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2.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