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
2023-中核北方-自控系统一次仪表及阀门补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自控系统一次仪表及阀门补充采购项目已由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自控系统一次仪表及阀门补充1套及指导安装、调试;具体范围见公告附件。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2.3 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清单
2.5 报价及支付方式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设备落地价,包含设备费、指导安装费(包括设备组装、调试,及组装调试所需的人工和材料费用)、运保费、装卸费各种税费等费用,上述设备中硬件、软件等均应配置完整。报价方应完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货物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60%款项(同时开据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质保金10%质保期满后支付。
2.6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设备详细的技术方案、参数及配置
2.7 供应商负责提供报价的仪表计量器具的合格证、出厂检定证书需国防二级及以上的第三方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及证书;供方所供设备及材料,必须满足第五章采购清单中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技术特性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保体系(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截止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完善质保体系的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机构、质保大纲建立的说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整体设备(部件、配件除外),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否则,相关响应方均无效。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则应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质文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保密及廉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