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监测和智慧管控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监测和智慧管控平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5025-1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监测和智慧管控平台项目
(三)预算金额:2500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2400万元
(五)采购需求:以达标片区为重点、兼顾其他片区,开展系统性海绵监测与数据评估,搭建海绵城市智慧管控系统,实现过程跟踪、考核评估、地图服务、三维展示、内涝预警等综合功能,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技术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水平。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监测方案编制、设备采购与安装、建设成效监测与评估、智慧管控平台搭建、后期运行维护等工作,满足示范城市考核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编制并完成设备安装,5个月内完成智慧管控平台搭建并正常运行,工作成果须于2024年6月前满足示范城市验收要求。整体履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若是联合体则牵头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