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锡通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给水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锡通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给水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南通锡通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锡通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锡通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给水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锡通水务管辖范围内商住小区内给水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30万元。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一年期限未满,结算金额达到30万,合约自动终止)。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南通锡通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给水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至 2023年5月29日 9 时30分;
4.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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