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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18 数据编号: 373589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先锋沟、南冲沟水体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先锋沟、南冲沟水体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先锋沟、南冲沟水体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明发改审批【202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部分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剩余部分由县政府匹配,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绥化市明水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与受理投诉单位为明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先锋沟、南冲沟水体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明水县先锋沟、南冲沟水体
2.3建设规模:
先锋沟、南冲沟及明水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其中先锋沟河道总长度 53 千米,河道平均宽为 12 米;南冲沟治理段位于明水污水处理厂出水断面 至先锋沟主渠段,全长11.1千米,河道平均宽度 10 米。
先锋沟水体治理:内源清淤及底泥处理 61380立方米,植草沟建设12328米,生态缓冲带建设215730 平方米,调蓄净化湿地构建 92956 平方米以及一处占地80000平方米旁路多级人工湿地构建。
南冲沟水体治理:格宾石笼挡墙护岸 6630m,生态植草护岸 33150 m,植草沟建设5608m,生态缓冲带建设 98084m,调蓄净化漫地构建 42060 m以及占地170008 m的明水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构建。
2.4招标控制价:1370000.00元
2.5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总工期 199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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