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缠岗村供水改造工程市政部分等8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公告
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缠岗村供水改造工程市政部分等8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缠岗村供水改造工程市政部分等8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2686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 0时0分~2023年6月12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13.84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3.3.1项目管理(代建):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与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等一项或多项内容(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服务范围名称与本要求不一致的,其实质含义一致或相近即可;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有备案的单位(提供查询平台页面打印件)。
3.3.2监理: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3检测监测:投标人应具备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监测任务的单位)均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地基与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注:
(1)具体资质有效期限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
(3)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要求:3.4.2项目管理(代建)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4.3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4检测监测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检测监测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除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可互相兼任外,其他负责人均不得互相兼任。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由承接项目管理(代建)任务的单位或承接工程监理服务单位进行选派,项目管理(代建)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项目管理(代建)任务的一方选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选派,检测监测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检测监测任务的一方选派。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