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中区临江河平兴镇防洪治理工程监理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省乐山市中区临江河平兴镇防洪治理工程 监理 (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中区临江河平兴镇防洪治理工程 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政策【2022】224 号、乐中发改政策【2022】283 号、乐中行政审批函【2022】3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浩淼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浩淼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2】224 号、乐中发改政策【2022】283 号、乐中行政审批函【2022】3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中区临江河平兴镇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
2.2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平兴镇 。
2.3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
2.4 建设规模: 综合治理河长 6.27km,上起游坝村皂角冲,下至三圣村琵琶沱。治理河道范围内新建堤防 1853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1110m,右岸新建堤防 170m;右岸新建护岸 573m;加固右岸堤防 3 段共计 1520m;疏浚河道长 3000m 。
2.5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