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涵江区庄边镇庄边村生活污水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庄边镇庄边村生活污水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庄边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信交阳(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众标骏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闽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佳鑫鼎业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庄边镇庄边村 ;
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约25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