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项目概况
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HFZB-2023-05011
项目名称: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生活垃圾焚烧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投资合同12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该项目投资能力的投资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2、本项目中选投资人需缴纳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建设项目实力证明金。缴纳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投资人在2023年6月 1日17:00点前,向剑阁县招商引资财政专户,账户名称:剑阁县财政局;开户行名: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80801200051230690002)缴纳建设项目实力证明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资金属性: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力证明金。转款凭证同时发邮箱349002156@qq.com。确定中选投资人后,在签订投资合同之前,中选人再缴纳剩余建设项目实力证明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到以上账户。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