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清江公司高坝洲电厂1年(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大坝上游区域清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公司高坝洲电厂1年(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大坝上游区域清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定期对高坝洲电厂大坝上游500米禁航区域内的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并用专用垃圾清运车辆运至指定垃圾场。
2.2 服务期
1年,自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船舶营运证件;
(2)业绩要求:/;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