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绿城富春和园管道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HZHJ-LCFCHY2023-003
二、 招标项目名称:绿城富春和园管道改造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1)、绿城富春和园管道改造项目1批。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统一组织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报名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项目实施地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完成后由各投标人出具项目实施方案并交招标人审查。审查结束后,由招标人出具统一的、具体的项目实施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最终的要求进行统一投标。
(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交付业主使用。
注:因投标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内(或未到)现场踏勘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踏勘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