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Z1851-202301-01F)于2023年05月23日发布更正公告,现作出如下更正:
一、答疑:
1、提问1:采购文件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中“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此项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无关。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一体系认证审核的是投标人的内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文件,而并不是针对投标人实际提供的服务,因此,三体系认证只能证明投标人的内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是符合认证规范的,并不能由此直接评价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否合格、优质。综上所述,建议删除此项评分内容。
答复:按征集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