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襄城县马拉河(3+000-16+500)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襄城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上级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XZ【2023】017号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襄城县。
3.项目概况:襄城县马拉河河道清淤疏浚13.5公里,生态连锁砖护岸2.9公里,管理道路路面硬化4.3公里,拆除重建生产桥5座,新建涵管桥51座,沿河道两岸新建工程简介牌2座,安全警示牌28座,新建百米桩108座、千米桩29座、界牌2座。新建防撞墩600m,新建踏步20处等内容。
4.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5. 招标控制价:施工标段:20840307.76元
6.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240日历天。
7 .标段划分:
7.1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7.2施工标段;包括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部分: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执(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
http://scjg.mwr.gov.cn/)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近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1.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https://scjg.mwr.gov.cn/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1.4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